[關鍵詞]電子政務 信息公開 公共服務
一、電子政務與政務信息公開的含義
(一)電子政務的概念
電子政務是指政府機構運用現代網絡通訊與計算機技術,將政府的管理和服務職能通過精簡、優化、整合、重組后通過互聯網絡予以實現,以打破時間、空間以及條塊分割的制約,從而提高政府的運作效率,并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優質、廉潔的一體化管理和服務,并加強對政府業務運作的有效監管。電子政務的核心價值之一,就是要從根本上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務[1]。從更深層次上說,電子政務實質上是對現有的、工業時代的政府形態的一種改造,即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相關技術構造更適合以互聯網為主要特征的信息時代的政府結構和運行方式。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可將電子政務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政府間的電子政務(GovernmenttoGovernment,G2G)、政府對企業的電子政務(GovernmenttoBusiness,G2B)以及政府對公民的電(Government to Citizen,G2C)。電子政務起源于美國,從發端到現在不足20年,但已風靡世界。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實施機關辦公自動化,1993年“金卡”、“金關”、“金橋”等金字工程啟動,1999年政府上網。現在遍布全國的主干網已基本建成,全國縣以上政府90%以上建立了自己的網站。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概念
所謂政府信息公開,就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政府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開”的概念主要包括“公開”“、公開主體”以及“公開的內容”等幾方面內容。
1.“公開”的含義。“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體現在“公開”上,而“公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公開是指“不加隱蔽;面對大家;使秘密的成為公開。”該解釋運用到解釋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可以這么理解,即政府信息具有非隱蔽性。而政府作為信息公開的主體,具體行使公開這一行為,使原本處于保密或不為人知狀態的秘密面對公眾,成為公開。
2.“公開主體”的含義。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又可稱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主體。對于這一概念,大多數國家的信息公開立法基本上是將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唯一主體的。但是,這里的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的范圍卻不盡相同的。這同樣源于各國對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內涵的理解不一樣。美國的《信息自由法》規定的義務主體是行政機構,指出“所界定有關行政機構一詞,應包括任何行政部門、軍事部門、政府公司、政府控股公司,或其他隸屬行政部門之機構(包括美國總統所直接主管之機構在內),以及獨立性質之管制機構在內。”我國臺灣地區在其《行政資訊公開辦法》中規定“:本辦法所稱行政機關,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受委托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于委托范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3.公開的內容。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狹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構在某特定的期限內,將其在該段時間內所執行或完成的行政事務,包括行政程序啟動、行政程序的運行等等,公之于眾。這里的“公開”,主要側重于“事務性”。所以,狹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依舊是停留在辦事制度層面。而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廣闊的多,它除了要求政府事務公開,還要求政府公開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二、我國政務建設中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
(一)公開的信息質量不高。由于電子政務在我國正處于初級階段,人們對電子政務的認識有一些偏差。有些人認為電子政務就是政府上網,認為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規、條例搬上網絡就萬事大吉;有些人認為電子政務是上級的指令,完全忽視了行政工作的不同特點,使電子政務流于形式,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有些人認為電子政務只是傳統政務管理的補充,是非主流業務。觀念問題已成為制約電子政務發展的瓶頸之一。[Jumbot_PageBreak]
(二)基礎設施問題。電子政務是政府政務工作和現代信息技術充分結合的產物,其發展必須借助計算機和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計算機技術方面,我國許多非常重要的硬件和軟件主要依賴進口,因此無法獲得知識產權和完整的技術檔案,為增容、升級和維護帶來麻煩,也對數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在網絡方面,雖然近年我國網絡普及率在直線上升,但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設還未全面完成,網絡的運行速度還很慢,各地政府的計算機、電訊設施網絡的普及率還不高,整體的物質和技術遠遠不能滿足建設電子政務的需要。
(三)規劃問題。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都把電子政務建設作為政府工作和國家信息化的重要戰略,而且已經制定了相應發展規劃。而我國電子政務正處于初級階段,沒有發展的宏觀規劃,沒有明確的發展目標,也沒有相應的發展規劃;同時,“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與電子政務的統一性、開放性、交互性和規模經濟等自然特性產生嚴重沖突,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在開展電子政務時往往各自為政,采用的標準也各不相同,造成重復建設;這些也是制約我國電子政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四)人才問題。要想順利實施電子政務,人才是關鍵。目前我國電子政務人才相當匱乏,尤其是既懂技術又懂管理,既懂“電子”又懂“政務”,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經驗的高級人才。在我國,高等教育對電子政務人才的培養還未能建成成熟的教育體系,從業人員的行業素質還不是很高。大多數電子政務工作是由網絡技術人員來完成,由于受本身專業的限制,使得電子政務缺乏與管理、政務等專業的契合,從而影響了電子政務的深度和廣度。
(五)法律問題。法制建設是電子政務的支柱。我國電子政務起步較晚,立法也相對滯后,雖然相繼出臺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和《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但還不完善,有些領域存在法律“真空”。有專家稱,我國的電子政務正處在一個“無綱領性立法、無明確的立法規劃、無有效的立法評價及監督機制”的三無狀態;另外,我國多數電子政務立法的效力層次低,效力層次較高的法律、行政法規大多尚未出臺。因此,如何通過法律法規保障電子政務健康發展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加快信息公開
(一)提高認識,更新觀念。目前,世界經濟正處在從工業經濟向信息經濟轉型的過程中,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僅加快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步伐,也對政府管理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機關,都面臨著全球范圍的競爭。電子政務的發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各級政府部門必須對此有正確的認識,盡快轉變觀念,把電子政務的發展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上。強化對電子政務的輿論宣傳,增強社會與公眾對電子政務的認識,鼓勵廣大企業和居民參與到電子政務的建設中,以加快其發展,縮短同發達國家的差距。[Jumbot_PageBreak]
(二)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是發展電子政務的關鍵。在計算機技術方面,我國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原則,組織IT業界、專家學者等多方力量不斷提高我國計算機軟硬件的研發能力,盡早擺脫對“進口”的依賴。在網絡建設方面,政府應該加大投資力度,特別是向經濟較為落后的中西部地區和廣大農村傾斜。其次,應做好三網合一的工作。將傳統電信網、計算機互聯網和有線電視網通過各種方式相互滲透和相互融合,為包括農村地區在內的大多數居民和企業提供廉價的、方便的網絡連接,為電子政務的開展和國家信息化的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制定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作為政務活動、管理活動和信息技術的結合點,電子政務建設不單涉及技術問題,還會涉及到有關部門的工作程序、組織結構、人力資源等方面的調適。因此,我國政府應盡快制定宏觀的發展規劃及階段性目標,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電子政務的研究、規劃和組織協調。另外,應當鑒國外的先進成熟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建立一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合我國政府辦公特點并與國際兼容的電子政務標準。組織建立電子政務標準化工作系統,編制電子政務標準化指南,修訂和制定急需的標準,實行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檢測機制和實施機制,完善標準咨詢與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制定的越快、越全面,技術標準確立的越早,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就越能盡早走上快車道。
(四)健全的人才培養體系。在電子政務建設中,政府工作人員的信息素質以及應用能力的高低,是電子政務能否落實的關鍵,因此教育培訓十分重要。政府應下大力氣狠抓以計算機為主的信息化培訓工作。首先,應加強培訓和各種資格認證。組織典型企業、大學研究機構、專業咨詢公司和系統集成商等專家資源為政府工作人員提供培訓服務;其次,應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加強大專院校對電子政務人才的培養,尤其重視復合型人才的培養,為電子政務建設輸送大量的專業人才;第三,應盡快開展對各種信息人才,如信息管理人員、電腦維修人員、信息監管人員等的職業培訓和資格認證考試,為形成一支高素質的電子政務人才隊伍奠定基礎。
(五)建立并完善我國電子政務法律體系。發展電子政務,立法要先行。完善的電子政務法律體系是電子政務規范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首先,盡快制定電子政務基本法。電子政務基本法既是制定下位法律法規的依據,又是理順電子政務法律體系內部層次關系的前提;其次,建立健全的電子政務法律體系。它能夠為電子政務提供公正透明和諧的環境。在考慮我國國情的前提下,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構筑我國的電子政務法律體系;第三,加強對電子政務標準的立法。推動政府信息化和電子政務發展,關鍵是搞好整體規劃,制定統一的標準。第四,加強信息安全的立法。政務信息公開可能使其安全性受到沖擊,要保障其安全,僅依靠技術是不夠的,還需要借助立法來解決。
結束語
電子政務在我國剛剛起步,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國的電子政務不僅要進行網絡建設,而且也要加強宣傳力度,消除公眾對電子政務的陌生感,加快電子政務的立法也迫在眉睫。只要政府給予足夠的重視,采用規范化的指導方針,相信電子政務可以真正成為一個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為民服務的好窗口。
參考文獻
[1]石懷成,黃鵬,楊志雄。國外推行電子政務公共服務的主要理念[J]信息化建設,2007(7):35-38
[2]查先進。論政府信息資源管理及其發展動向[J]中國圖書館學報,
[3]倪金生。電子政務技術[M]電子工業出版社,2007.10
[4]金太軍。電子政務與政府管理[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6
作者簡介:姜堯(1985-),男,中南民族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人力資源;郝佰梅(1985-),女,華東交通大學人文學院電子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