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是行政管理領域近幾十年出現的新事物,作為新興的政府運作模式,電子政務的迅速發展對責任政府的政府組織、公眾參與、行政公開、服務理念、效益評估等都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同時責任政府的內涵、職能也對電子政務的建設與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階段,我們必須加快責任政府理念下電子政務的建設,使其能夠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服務。
對電子政務和責任政府進行論述,通過對二者關系的分析,指出,電子政務的發展可以促進責任政府的建設,責任政府的建設反過來又可以促進電子政務的發展。第一部分,責任政府的概述。責任政府是近代民主政治的產物,并隨著政治生活的變遷而發展。對責任政府的研究關系到民主政治的進程,關系到政府能否真正實現自身職能,關系到公民權益能否真正得到保障。首先,責任政府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責任政府的理論基礎主要包括:社會契約論;人民主權學說;顧客導向理論。
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具有起步較晚、發展較快的特點,在充分肯定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取得成就的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其中存在的問題:網站建設流于形式,對電子政務的性質和地位認識不足;電子政務建設缺乏合理規劃和統一標準;有關電子政務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電子政務安全面臨威脅和挑戰;公務人員的信息知識和運用信息工具的水平較低;規章制度缺乏效力,評估機制尚未健全。
在政府管理中引入市場機制,推行公共服務市場化,將改革成果與推進政府信息化有機結合;重視制定統一的規劃和技術標準,以此來規范電子政務的發展,既便于互聯互通,又便于技術開放和交流;發達國家在推動電子政務的發展中,普遍實行分階段實施的策略,由簡單到復雜,由易到難。
通過以上分析,總結出責任政府理念下對電子政務建設的要求:加強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建立服務型電子政務的標準化體系;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網絡覆蓋;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推動電子政務法制化進程;加強信息化知識培訓力度,全面提高政府服務質量。